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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青县首届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正式启动,创业未来,你来不来!

来源 : 发布时间 : 2019-04-26 09:40:56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决策部署和省、市、县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战略部署,建立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,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,同时进行市级创客大赛优秀参赛者选拔,定于2019年4月至6月举办高青县首届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。

一、大赛主题

创业引领  筑梦高青

二、大赛组织

主办单位: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承办单位:高青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
协办单位: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、齐都创业大学

三、参赛对象和条件

(一)参赛对象

全国各类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,留学归国人员,在高青县内已创办或有意向在高青县创办企业的,均可报名参加。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。

(二)参赛条件

    大赛项目分为两类:创新团队组和初创企业组。

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,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无知识产权纠纷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。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,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。参赛项目不得交叉、重复报名,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。

1、创新团队组

    ⑴在报名时,注册成立公司未满一年的企业、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个人、团队(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、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创客团队、大学生创客团队、在各行业生产一线的技工等);

    ⑵创业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,市场拓展空间大;

    ⑶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,无知识产权纠纷;

    ⑷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;

    ⑸未注册的项目计划赛后1年内在高青县内注册成立企业;

    ⑹参赛选手非历届淄博市创业(创客)大赛决赛获奖选手。

2、初创企业组

⑴创业时间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(2014年3月1日以后在市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小微企业),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;

⑵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,无知识产权纠纷;

⑶创造就业岗位5个以上;

⑷依法经营,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;

⑸非历届淄博市创业大赛决赛获奖企业。

    四、大赛赛制

大赛通过对创新团队组和初创企业组两个类别的创业计划书评选,项目/创意设计展示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比赛。

五、大赛流程

1、报名(2019年4月27日— 5月15日)

各参赛企业和团队按通知要求报名准备。参赛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报名表、创业(商业)计划书(报名表及创业计划书模板见附件),连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,初创企业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,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附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,一并按要求递交到县大赛组委会(双创园201办公室)参加报名。也可直接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。

相关材料下载请登录:高青政务网

电子邮箱:17753300969@163.com

联系电话:0533-6961121   18653634346

联 系 人:华淑卿   董建刚

2、初赛(2019年5月17日)

组织专家评审组,对参赛团队的创业计划书统一进行评审、计分,创新团队和初创企业各有6个项目进入决赛。

3、辅导(2019年5月20日—24日)

    聘请专业创业导师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路演辅导。

4、决赛(2019年5月28日)  

通过抽签确定参赛顺序,采取“5+3”的模式(5分钟展示+3分钟专家提问点评),由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定打分,分别产生两个组别的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两名,三等奖三名。

六、奖金支持

⑴创新团队、初创企业具体奖励:一等奖奖励2万元,二等奖1万元,三等奖奖励0.5万元。

⑵各类奖项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荣誉证书。

⑶参赛获奖的创新团队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在我县落地注册的,其奖金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发放。参赛获奖的初创企业在高青县已落地注册的,大赛结束后,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发放。